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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12 歲到 20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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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1,017
引用:
作者
h101000
以12歲來說
說是開發也行...
以往的確是有少數男女在國中這年紀就有過性行為
但健康教育不會是開發
-----
不願意納入教材
也不願意民間團體來補充
又不去面對同性戀確實存在
這種鴕鳥心態能解決什麼問題?
=====
引用:
刑法第227條在吵甚麼?
(上):跟青少年性-交,兩情相悅也犯法?
http://www.civilmedia.tw/archives/39344
(下):保護兒少好棒棒?律師、老師有話說⋯⋯
http://www.civilmedia.tw/archives/41350
2016-12-16, 11:32 AM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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