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anjaySinghania
...陳姓小客車駕駛沿羅斯福路北向南行駛至基隆路口右轉時,
其右側車身與沿同路同向直行之李姓重機車駕駛擦撞,
李姓機車駕駛因而摔車受傷;臺北市鑑定會及覆議會均認為:
陳姓小客車駕駛右轉彎未讓右後方直行車,要負全部的肇事責任...
資料更新: 2012/3/3 17:30
資料檢視: 2016/6/4 09:14
資料維護: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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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呢?
你覺得誰對呢? 不會說法官吧?
這種情況基本上我都會讓機車 但是我是覺得機車騎士如果永遠這樣騎
我只會冷笑
不是未報 只是時間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