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sshih
*停權中*
 
csshi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522
引用:
作者723
我是覺得很奇怪
長期佔用為什麼不罰
罰他幾次就知道他的車是快樂錶了


其實,台灣法規不改,快樂表還是繼續在

引用:
依照交通部於民國96年1月29日頒布之交路字第0960085005號「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裡面規範汽車之「速率計」必須符合以下標準:
以無載條件(空車重+駕駛員+必要儀器)測試, 指示速率必須永不少於真實速率,且速率計標度盤指示之速率(V1)與真實速率(V2)間之誤差,必須落於:
V2/10+ 4km/h≧V1-V2≧0之範圍。


台灣法規不改
就大家只能自求多福
舊 2016-12-09, 11:21 AM #9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sshih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