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巴豆妖
*停權中*
 
巴豆妖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0
引用:
作者缺德
據交通大隊和標準檢驗局公函,雷達測速儀偵測速率之誤差,於時速150公里以下時為不大於1公里,於時速150公里以上時不大於2公里等情,此為法定允許之誤差,時速110公里,加入誤差值,可能變為109公里或111公里。

你好相信公務人員喔.... 我可是不太相信
光有沒有定期檢驗我都要打個問號了, 不然就不會有申訴達人幾乎沒在繳罰單的
不過你口袋深, 可以繼續開 119, 我只是提醒一下, 不只不要相信你的時速表,
連警察的照像機都不要太相信就是了, 也是會有誤差的, 當然, 錢太多的, 不在此限
台灣的稅收就靠你們了

申訴達人 200罰單只繳過1張! (他有沒有超速不討論, 只是想告訴你不要太相信任何東西)
http://bluestapler.pixnet.net/blog/post/13122825
舊 2016-12-08, 02:13 AM #7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巴豆妖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