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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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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5
文章: 206
引用:
作者microredw
那台BMW大7,車牌車籍資料是728款的沒錯,我們論壇兩天前早就提到,記者鄉民一直說是740,根本完全狀況外!那台車子是1998年出廠的,車主4年前大概花30萬購買的二手車。至於車後為何貼740,只有兩種情形;1.就是你說的,打腫臉充胖子,自己隨意亂貼,2.車子本體是740i,但是掛另外一台車728i的車牌,這種情形在中部很常見,車主想要規避高額稅金,或者購買AB車牌,權利車等,都會有類似情形,實際情形車主自己心裡有數,不多說了

這件案子我們當初討論的結果就是
刑事部分;
傷害罪,毀損罪有99%的機率雙方互相撤告,恐嚇不成立,公共危險罪BMW車主有50%機率被起訴,4個小屁孩可能刑事部分全閃過。

民事部分;BMW車頭車尾毀損修復約15萬,車主自理。
前後擋風玻璃,後視鏡可向4個小屁孩求償,修復金額約12萬,但是折舊後大約只能請求到2萬元的賠償。
也就是說車主想修復,須自掏腰包花25萬,小屁孩...


大哥...

看到您的法律論點,小弟建議您還是不要發表意見比較好。

您不講話,還是智慧人;多講一點,實在是暴露您的思想有夠怪異。
舊 2016-11-04, 09:42 P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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