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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t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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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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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31
著作權的擁有跟提不提告可以分開來談,是兩回事。
金庸也有過象徵性的收1元授權費給拍電視劇的爽快。
以這個案例來說,其實就是個尊重問題,
起初就有告知提醒了,還不理不甩,那就照程序走吧。
舊 2016-10-26, 09:05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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