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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T-10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因為金庸的知名度已經高到不能再高了

如果是日本那種同人二次創作就不一樣了

日本那邊基本上是把同人創作當作是一種宣傳

因為同人創作幫忙作了宣傳,所以作者就不去告同人社團侵權或收權利金了

不過好像也有主張應該收權利金的,所以也不能說沒有爭議就是了


但對金庸來說

金庸的作品知名度已經高到不能再高了

只要是懂中文的人都看過或多多少少聽過一些

所以拿金庸的作品去搞二次創作,對金庸來說就幾乎沒有任何好處

也難怪他覺的拿他的作品搞二次創作又不付權利金,那根本就只是白白吸他的血而已
舊 2016-10-25, 03:24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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