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zbhMbKvbKNXm
人行道亂停車,行人不能走,輪椅不能過
這個改不掉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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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敢做而已
1. 廣設免費立體停車場
廣設:不是方圍5公里才一座的那種廣設,至少以台北西門町的洛陽、皒眉兩座距離為例
免費:不是一開始就免費,是當收費到能打平建置費用,附加價值能打平維運費用,或是有其它輔助款項,才考慮轉免費
立體停車場:算過覆蓋區域的人口數後才決定興建,不是隨便蓋個兩層敷衍了事
2. 違規亂停,只要車上沒人,直接拖走,沒有廣播,沒有執行時人到放車,也就是執法從嚴而已
3. 要先有1,才能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