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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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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克穎保釋申請 愛丁堡地院批准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10065018-1.aspx

愛丁堡地方法院今天召開準備庭,審理在台灣酒駕撞死送報生的英商林克穎申請保釋案,法官最後裁定批准,但林克穎的護照必須交給法庭保管,林克穎今天稍晚即可出獄。

林克穎於2010年3月25日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2012年7月被台灣高等法院判刑4年,2012年8月他冒用友人護照潛逃到英國。2013年10月16日台灣與英國破天荒透過異地換函方式簽署「關於引渡林克穎暸解備忘錄」當日生效,隔天英國蘇格蘭警方逮捕林克穎,愛丁堡地方法院裁定羈押,法務部隨後正式提出引渡請求。

總計林克穎羈押時間已近3年,蘇格蘭高等法院9月23日已先行同意林克穎的保釋申請,愛丁堡地方法院預計10月20日針對引渡林克穎回台受審案,再召開準備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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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新聞應該有錯吧。台灣不是已經審過林克穎了? 應該是引渡回台 "服刑" 吧? 報導怎還在寫引渡回台"受審"? 連官方通訊社都會出包?

不過算一算,他在英國被關押所剩下的刑期也沒很久了,估計是不需要回來了。希望他真的有學到教訓。
     
      
舊 2016-10-06, 08:56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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