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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提案女生應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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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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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民眾提案女生應當兵
大法官釋字第 490 號 :立法者鑒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於兵役法第一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
女:男生可以當警察,女生為何不行,是歧視
女:男生可以當志願役士兵,女生為何不行,是歧視
男:男生要服兵役義務,女生為何不用
女:男女生理上不同,所以男生當就好了
[YOUTUBE]Tshzg9Wkvk4[/YOUTUBE]
2016-09-20, 08:2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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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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