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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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awkwon
沒用的
陪審團只能確定是
有罪
然後怎麼判,判多重則是法官的權力,甚至法官可以宣布陪審團判決有誤,否決其決定,再另擇陪審團成員重審
更不用說高明的律師可以在選擇成員時就利用種種方法挑揀他要的人
就算承認撿屍強姦女人,並且把過程po網給好友又怎樣?台灣李宗瑞判多重我不知道,不過美國法官只判該犯人六個月還緩刑咧,你還會認為陪審團制是解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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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判刑也沒很重,性 侵14罪,乘 機 性 交16罪,妨礙秘密(偷錄影)20罪,總共判刑79年7月,執行有期徒刑 30年,每罪平均下來根本很輕。
至於性侵案美國Brock Turner判6月,緩刑(實際服刑2月),
很誇張嗎?
(其他終身禁賽,被登錄為性侵犯)
美國法官還會被罷免,台灣法官你動的了嗎?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7年度訴字第1014號
被告犯 強 制 性 交、 妨 礙 自 由 等罪,但因為是個人才所以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
節錄判決書
其係元智大學電機暨資訊研究所碩士畢業,自85年10 月 起即服務於財團法人乙中心,負責衛星測試系統,服務期間表現良好,迭獲獎勵,對我國太空計劃之推展乃有相當之貢獻,業據其提出學位證書、聘書、獎狀附卷可證;又其係因當時深愛甲○,不願甲○與其分手,一時情緒失控處理感情失當方誤觸本罪;又被告家中尚有67歲、63歲高齡之父母賴其奉養,亦有被告全戶戶籍謄本在卷可憑,倘入獄服刑家中父母即頓失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