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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wkw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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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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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cdvd.02@hotmai
大家一起推廣改成陪審團制吧,學人家英美法系,讓這些人回家吃自己.

沒用的
陪審團只能確定是
有罪

然後怎麼判,判多重則是法官的權力,甚至法官可以宣布陪審團判決有誤,否決其決定,再另擇陪審團成員重審
更不用說高明的律師可以在選擇成員時就利用種種方法挑揀他要的人

就算承認撿屍強姦女人,並且把過程po網給好友又怎樣?台灣李宗瑞判多重我不知道,不過美國法官只判該犯人六個月還緩刑咧,你還會認為陪審團制是解藥嗎?
舊 2016-09-20, 02:22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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