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ilkcar
最近又開始吵博愛座
吵來吵去都是檢討消費者這邊
怎麼沒人檢討業者?
1.
未盡事先告知之責任
不是每個人都趕時間或只有唯一選擇
往往上車後才發現沒座位
早知道就等下班車
或換路線或換他種交通工具
問題是來不及了
2.
業者應負之社會責任
如果讓座是消費者應有道德
讓有需要的人有位子坐不是業者應負社會責任嗎?
看不出業者有啥積極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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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要不要先去看看大眾運輸工具有關博愛座設置的相關法規?
參考:
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
其中有關博愛座設置的規定:
引用:
博愛座:未提供對號入座之客車廂或船舶內應設置供行動不便者優先乘坐之博愛座,且座位至車門或出入口之地板應平坦無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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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博愛座是設在不對號的客車廂或船艙內, 那既然已知要搭的是不對號入座的車船,
就應該知道會有坐不到座位的可能性, 這樣是要業者負什麼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