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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m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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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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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又每星期往路竹科開,所以對用路人的壞習慣特別有感。

台灣人就是這樣,法律都沒規定博愛座一定要讓座了,還是有人上網駡。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在限速110的內側車道上,開100~120km/h都是沒有違法,因為+-10km/h。為了自己好開,就用法律允許自嗨,明明右車道就是沒車,內車道真的有金幣嗎?

但開119km/h一樣是沒有違法的,那前車開100km/h有沒有擋道?

通常我如果不想以最高時速,我都開中/外側車道,有時反而比內側好開,只是要注意大貨車前後夾擊。
舊 2016-08-29, 02:17 P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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