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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el_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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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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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 模式是很創新的產業,很多人都很喜歡用(包括我),不過也因此缺乏適當法律規範與責任。
但不能因為我喜歡我得利(相較計程車便宜),就忽視它不受規範的事實。
我倒覺得業者或使用者應該去推動立法納入規範。
舊 2016-08-29, 12:15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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