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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 costell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96
內行的垃圾房客跟本不鳥法律的,存證信不收就好(合法送達問題,未合法送達即無效)
有些連戶籍都沒有,掛在區公所,連法院要發傳票都沒的發。

直接在你屋子理破壞,上法院也不鳥你,不去就好,給法官判啊,反正又沒錢。

告刑事,別鬧了損人財務是能抓去關多久?

舉個例子,我直接在你房子內開水淹,你是有時間撐到執行處來,或半年後的司法勝訴? 還是直接找證人警察等來直接把他轟出去?

法律和實務是兩回事
 
舊 2016-08-27, 10:19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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