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就是在人家背後才叫做追~
就是因為拒捕逃跑才開槍~
為什麼凡事不能回歸基礎呢?
寫一大串, 事實2句.

性侵過後40分鐘沒碰對方.
那就不算性侵了吧?
拒捕就是拒捕, 不管時間.

性侵剛開始女生被壓被強迫.
但中途有換她在上面, 那就不算性侵了吧?
... 所以說, 有時候邏輯真的會錯亂.

還正面? 背面? 唉~ 等你想完, 罪犯都跑了.
警察好累, 換你去抓賊吧.

等你哪天遇到會面向著警察逃跑的嫌犯時叫我.
一定要錄下來, 這可能是破天荒的金氏紀錄.
舊 2016-08-27, 07:22 AM #9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