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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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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7
引用:
作者federer888
只是仔細想想也蠻有道理的
像是之前如果只是單純騎機車無戴安全帽
最後追車造成駕駛車禍身亡我都覺得執法過頭
畢竟當時如果沒有危險駕駛或者其他妨礙他人安全之行為的話
緊追著車毫無意義

這個本案如果只是逃避追緝,沒有衝撞或者攻擊員警等意圖
我也覺得開槍的必要性沒有很高
除非警察認定他具有危險行為,或者指認出是重大通緝要犯
如果只是一般的例行攔檢,老實說開槍都太過頭
但是如果有危險攻擊行為,或者造成民眾生命安危時
這時開槍我就支持

也是啦
以後現行犯逃跑時警察只要喊『站住不要跑』就已經盡全部的義務與職責
至於能不能逮到犯人?
開玩笑!追捕中犯人一個跌倒,警察可能要進監獄的不是嗎?
舊 2016-08-23, 08:25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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