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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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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273
引用:
作者drasil
我覺得對媒體記者的信任度好像也應該調查一下...

而且「肇事駕駛是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起訴的人是檢察官,所以...

刑法第276條第1項:「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依這樣看一年半不算是輕判喔。

只能說一般人真的不懂法條
等到判下來之後才知道原來這頂多只能判這麼重
隨便一個違反著作權法罰得都還比它重
舊 2016-08-22, 09:46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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