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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尤典汴太d+
乖!別那麼生氣!
看你打字夾槍帶棒的,我想平常應該沒什麼人跟你討論事情吧!
或者說這才是真實的你呢?

有因才有果,事有先後順序,先有學生跟老師的對談,而後經過學生跟家長的轉述才會有學生家長的po文,再經由記者的渲染才會有這則新聞讓鄉民討論.
所以你懂了這個順序了嗎?

而且按照你的說法,記者也算是當事者,因為是記者把事情報導出來的.
沒有記者就沒有這則新聞,連你轉貼的新聞也沒有喔.
不過我想你應該不會承認的.

再來是時間,我想你應該沒有注意到,事情是發生在父親節那天,而新聞是在隔天出現.
也就是說學生家長是在父親節得知這件事情,得知這件事應該也是下課時間了.
尤其還是在父親節,可想而知當時的情緒應該不好.
而學生父親po文的時間應該是更晚一點了,畢竟還要過父親節.

再來說說查證!
依照當時的狀況,老師都回家了,查證什麼?
打電話給校方要老師的電話嗎?校方會給嗎?
...

首先先確認一下,你認為因為家長沒時間查證,所以未先查證就在自己臉書po文讓人來公審老師,這是一般人處理事情該有的態度和方式?

如果是,只能說你的觀念非常有問題;
如果不是,你講家長無法先查證,根本就是廢話.

老實說,你的邏輯真的很差.
沒關係,我很有耐心,一種方法教不會,我再試另一種.

老師和學生對話-->學生轉述正確-->家長沒誤解-->家長不po誤解文-->沒有爭議

老師和學生對話-->學生轉述錯誤-->家長誤解-->家長po誤解文-->發生爭議

看懂了嗎?
導至最後的爭議事件,是從學生轉述進而父親po誤解文開始,老師跟學生的對話,並非造成爭議的原因.

如果家長不是未經查證就po誤解文,記者就不會報導,就不會有後續蠢鄉民痛罵老師的事件,這麼簡單的道理,你到底還要想多久?

另外,我寫的那個故事,就是告訴你凡事應該先查證,否則就會像故事中父親一樣作蠢事,害一堆腦筋不清楚的蠢鄉民犯蠢,然後被噹了,還死不認錯,自曝其短.
舊 2016-08-13, 10:09 P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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