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操級廢員 只要他們有按時繳交健保費, 沒理由不給用健保.
 就算是一直住在台灣的本國人, 現在年收30萬(月入25K)以下的也都免繳所得稅了....
 
 那未達繳稅門檻的是不是也應該取消他們的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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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要思考一點 長期住在國外的對國內的經濟是完全沒有幫助的
我們住在國內生活的 每天的食衣住行都是活絡經濟的一環
所有的生活開銷國家大都會有稅收收入.......營業稅 牌照稅 燃料稅 房屋稅 ........
所以我也支持旅外僑民的健保費必須要收2倍3倍......且不得中斷再補繳
如需用到特別申請的治療如"標靶""C肝""B肝"......需自費.....(國內的全自費比國外的部分負擔還少了.....)
別再說沒繳稅的是對國家沒貢獻了.....只要有發票開出 就是5%稅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