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212412
http://udn.com/news/story/1/1870080
海山分局張姓警員昨天因取締違規停車遭嫌犯砍成重傷,嫌犯今天30萬交保,親民黨副秘書長劉文雄以過去傷害他人的案例,認為法官根本是恐龍法官,「我想請問這位恐龍法官,您的標準何在?是警察的命不值錢,還是你覺得這件事不嚴重,以後可以繼續發生?」
劉文雄舉例,之前自稱是朱元璋後代的台北市大安區光信里長朱雪璋被控設局毆傷陳姓男子,被依傷害罪、強制罪起訴,因替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中信金大股東辜仲諒等人辯護而頗有名氣的律師葉建廷日前遭三名黑衣男子圍毆,嫌犯被收押,但今天嫌犯砍殺警察卻是交保,他要問法官標準何在,是不是覺得這件事不嚴重,之後可以繼續發生?
劉文雄說,有時惡行之所以屢屢出現,司法的公信不彰,就是這些恐龍法官的包庇縱容,親民黨將於立法院下會期將司改列為最優先法案,務必要把那些不適任、與社會脫節,和破壞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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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是需要的, 但是依照過去歷史, 越改越糟也是常常有的
跟電業法一樣, 現行制度 大家也是罵
改完以後 , 更爛 更貴 然後還找不到人罵
司改說要改革剃除不適任與脫節者, 問題在於: 這是以主觀的方式剃除 還是有著很明確的規章制度?
例如:
軍中的士評會, 士官長表態可不可以影響投票結果?
如果是搞個審議會 評鑑委員, 那我現在就可以說: 玩假的
那只會變成一種整肅異己的集權組織
我認為 司法界的改革主要是要避免由法官過度集權
所謂甚麼司法獨立 超然, 那只是一種幌子, 用來遮蓋 不獨立[有錢判生 金權至上], 不超然的司法部門, 司法部門是一群會考試的人所組成的, 不是天上貢香火就好的神明
有錢就能買動的人類, 哪有可能絕對的獨立或超然
而且, 我很久以前就覺得 如果要破壞一個國家的體制, 從法官身上動手就好
尤其是台灣, 因為那個位子能憾動的人太少了, 也沒甚麼制衡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