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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gg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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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52
引用:
作者macassans
噎死至少還不是不良產品 客人有操作失誤
如果是果凍有毒而死拿來跟這件事比較會更洽當

不是不良產品都判賠3億?那麼不良產品致死,豈不是得理不饒人,要無限責任到破產?
建議還是移居美國較有保障。

引用:
是盛香珍的果凍

謝謝指正。
舊 2016-08-03, 08:07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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