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vn514026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123
引用:
作者falco
小弟反而比較在意的是,如果先不管事情真相如何,你我會為了二十塊(或者是自己認為的正義or主張自己的權利),去做這樣一個耗時的訴訟?

9成的人碰到類似狀況,頂多心裡罵聲 乾
把20圓繳完,隔天就忘了這件事

只能說新聞中這個人性子很固執,為了一口氣寧願不要裡子爭面子
光跑法院光交通來回的油錢他就輸到沒褲子
舊 2016-07-27, 04:35 PM #4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vn514026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