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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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ignally
可以參考現在市區計時收費的開單模式阿
幾點幾分開單,隔一段時間每巡到一次就在加蓋一格
你說10分鐘巡不過來,那就30分鐘阿!
本來就應該鼓勵短暫停放、不要長時間佔用
像機場、高鐵站都有30分鐘內不收費的措施
這才是從改善交通的角度來處理事情
不要只想收錢收錢收錢∼
以價制量是個手段,不是倒過來變成為獲利而收費
這不是政府機關該做的事。
就像測速照相根本沒辦法改善交通,有時還造成事故一樣
本末倒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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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格本來就是給人暫時停車使用的,這跟暫停多久沒有多大關係
通常停車格越不容易找到的地方,費率就越高,甚至會有累進費率的停車格
這樣的做法才是不讓人隨意佔用停車位的方法
免費的時間越長,佔用的時間就越長
至於收費員巡查時間的問題,你一定沒注意看過你的停車收費單
第一格一定是收費員開收費單的時間,價錢一定是每單位時間的收費(單位可能是15分、30分或1小時)
這是因為收費員不知道你何時停車,所以第一張單就直接收你一單位時間停車費
假設他是11:00開收費單,他12:00會回來再蓋一次章,這時就要繳2個單位時間的停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