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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ga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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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3
宜蘭縣路邊收費停車場費率標準

一、以時計算者:未逾十分鐘免予收費

逾十分鐘,未逾半小時,大型車新臺幣(以下同)三十元;小型車十五元。

逾半小時,其超過之部分,大型車每半小時三十元,小型車每半小時十五元。

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


路邊停下去就要錢,不合理啦。

路邊停車的原意,就臨時阿、上下貨、計程服務都算阿。

更極端,路邊不該有停車位,那會造成路面縮減。

路肩是給臨停用,不是用來當停車位用。

要停車,應該去停車場。

臺灣的都市建設計劃太爛、大多數人也太自私,沒有弘觀。
舊 2016-07-27, 12:21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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