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212412
政府就是這樣~既然已經走法律途徑
水上樂園為何要做出無限期停業?
搞死業者~最後是要賣地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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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當年這活動就是以"彩色派對八仙水陸戰場"當標題
八仙也有賣連票,有多少人在活動前會認為這個活動跟八仙無關,八仙你的招牌這麼廉價,免費隨便人用??
又沒人叫他無限期停業,錢拿出來賠就可以繼續營業
有沒有像食品業,出事都是原料供應商胡搞。
台灣真的是一個優良經商環境,上有勞動部被配合欺壓人力,左邊有霉體吹眠民眾原物料就是這麼貴,這凱子價是合理價,右邊有法官切割企業責任(只要老闆夠聰明先弄一堆人頭公司來承擔責任),下有一堆肥羊乖乖任人宰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