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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近來發生多起殺人案件,刑案一再上訴,而有部分以「可教化」原因免除死刑,從情侶弒母案最高法院也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還有日前學長**殺學妹一案、「台大宅王」張彥文、割喉案兇嫌龔重安等,都因被判定有教化可能,從死刑改為無期徒刑,讓兇嫌在鬼門關前走一回。
教育刑的觀念越盛,引起社會討論,教化真的有用嘛?根據法務部的資料,2011至2015年間,殺人罪入獄者有2107人,其中87人曾有殺人的前科,也就是說有4.1%的人出來可能再犯,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就曾說,「教化不好再犯,法官負責嗎?」
4年前震驚全台的情侶弒母案,嫌犯蔡京京及曾智忠先勒斃蔡母后棄屍,更一審時,法院因曾智忠過往成績操行良好、軍中表現記功多次,被認為有教化可能而改判無期徒刑,讓他逃過一死,今日花蓮最高法院維持更一審判決,曾、蔡兩人皆判無期徒刑。
2013年嘉義一起醃頭顱案,兇嫌陳佳富一年內為妹妹投保高額保險,隨後動手分屍親妹詐領保險金,更將頭顱提到公廁,用鹽巴醃漬、丟棄,二審時合議庭認為,陳佳富對母親孝順、陳母也為他求情,加上女兒已死亡,不願再讓她痛失兒子,最高法院最終也維持二審判決,以無期徒刑審結。
還有台大高材生張彥文因不甘心女友提分手,當街狠砍女友47刀致死,檢方判定張嫌手段兇殘,應判處死刑,不過開庭審議時,張嫌不斷懺悔、求饒,並向死者家屬道歉,加上張嫌精神報告認定可教化,台北地院一審判決張嫌無期徒刑、終身褫奪公權,全案可再上訴,讓死者家屬不能接受。
去年台北北投某國小女童慘遭割喉一案,全台引發譁然,兇嫌龔重安為紓解心中壓力,跑到國小隨機割喉犯案,隨後更自行報警,遭逮時臉上帶有淺笑,令人不寒而慄,一審時,因龔嫌精神報告指出他有「思覺失調症」,易有幻聽、幻想等症狀,不過透過監禁、教化能讓他不再產生妄想,因此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翻開這幾起重大的殺人案件,張鶴齡毒殺母子3人、男大生燒死前女友、龔重安割喉國小女童、台南湯姆熊案曾文欽割喉小5男童,這些案件都被認定有教化可能,或是符合《刑法》第19條的減刑原則,逃過死刑,但教化怎麼衡量?
教化成效好嗎?獄方其實也很難保證,據法務部統計,過去5年間有將近4.1%的殺人前科者,等於出獄再犯性仍有。法務部矯正署的教化目的,主要是受刑人入監之後,接受教誨師或是宗教信仰來導正觀念,有些甚至安排做技職訓練,好讓這些人出獄後自謀生路,但成效卻很難保證,
教化或許可以量化,但是否採信,則是法官心證,教育刑看似成趨勢,但如何讓被害家屬和民眾信服,似乎又是另一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