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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itsture
老實說,看完這新聞後,我也只有一種想法
要死,少託別人下水
憂鬱症? 這有很了不起嗎?
那麼之前好幾件精神異常的殺人事件
怎麼大部分人都在喊 犯人該殺
現在改名叫做憂鬱症,就變成他思考有問題
不該這麼嚴加追打?

因為如果是病徵就沒辦法,再怎麼譴責也沒用
就好比人感冒了,再怎麼罵他也沒辦法阻止他咳嗽流鼻水

而精神異常的殺人事件,有時並非精神異常,是脫罪之詞。
舊 2016-05-06, 11:35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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