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這下7-11爽了
台南市議長李全教在正副議長選舉時,涉嫌透過白手套等方式向多名議員賄選。檢察官認為行求賄選證據充足,依違反選罷法將李全教起訴,法官認為有賄選,判刑4年。
李被控向民進黨籍與無黨籍共7名市議員賄選,證人指白手套表示願以1000萬元至30萬元不等金額買票,尋求支持,但被拒絕。雖然查無任何賄款證據,仍將李全教等8人起訴。
李全教除被控競選議長時涉嫌賄選,他競選市議員的樁腳因涉及賄選,李遭提起當選無效。一審已判李全教敗訴,李上訴並由台南高分院審理中。
李全教上午還很有信心表示,99%會判無罪。不過,法院判決結果,1%中了,李全教被認定賄選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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