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人不成將被對方反咬誣告,這其實是一般人(包括警察)的錯誤觀念,二者並不存在著必然的對應關係;茲引最高法院判例及判決之意見如下:
1.「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須告訴人所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要件為要件,若所告尚非全然無因,祇因缺乏積極證明,致被誣告人不受追訴處罰,或告訴人誤有此事實或以為有此嫌疑,尚難遽以誣告論罪。」
2.「誣告罪以意圖它人受刑事處分虛構事實向該管公務員申告為要件,故其所訴事實,雖不能證明係屬存在,而在積極方面尚無證據足以證明其確係故意虛構者,仍不能遽以誣告罪論處。」
3.「告訴人所訴事實,不能證明其實在,對於被訴人為不起訴處分確定者,是否構成誣告罪,尚應就其有無虛構誣告之故意以為斷,並非當然可以誣告罪相繩。」
4.「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以告訴人所訴之事實完全出於虛構為要件,如係出於誤會或懷疑有此事實,縱使向該管公務員申告要難謂有誣告之故意。」
因此,告訴人申告之犯罪事實雖然經過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或法院為無罪判決,但告訴人若無明知虛偽事實而為誣告之故意,僅因出於誤認或懷疑,或因證據不足而不能證明犯罪事實,則並不當然會成立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之誣告罪。
--以上引述自聯晟法律知識庫:告人不成,告訴人是否就會成立誣告罪?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4998
引用:
作者bird2005
你要有證據才能去警察局喔
警察會跟你說誣告這件事提醒你
一啟動調查就會涉及誣告
你只是懷疑對方
要拿出證據來
沒證據千萬別跑去警察局
有證據清楚拍到才能定他罪
要拍到他放鋼丁
在你車旁邊晃來晃去
沒拍到他放鋼丁
你也不能跑警察局
會被反咬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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