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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msnow
現在沒事來槓一下也很好. 有事就恕不回了.

先講, 你必須先知道路權, 不過就只是行使用路權力而以. 即使逆向行駛的車也有其路權.
而大部分的鄉民, 認為擁有路權就是無限上剛, 我有路權我高興怎麼開就怎麼開. 檔我者死.
事實上這充其量只是用來判斷兩造雙方的責任歸屬成數而以
不信? 你蓄意去撞一個轉彎車, 然後咬著直行車先行. 看法院會判你占多少啪.

行人走在高速公路上有沒有路權?
若你己看到行人走在高速公路你可不可以撞死他而無肇責?
另, 行人突然間跳進車道害你撞上他, 肇責歸屬?

你會發現,路權跟本不是優先考量.

你講對了,路權就是用來判斷責任歸屬
並不是擁有路權就一定無肇責
但路權擁有者是誰,就是個判斷依據
所以回過頭講
假如你認為,B車無路權,肇事原因純粹是超速
那轉彎車應該完全無肇責才是囉?
就等同行進中被闖紅燈的撞擊,可以同意嗎?
舊 2016-03-10, 02:29 PM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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