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mpt2016
腳踏車是私人運具
優先應該在大眾運輸之後
腳踏車違規更是令人痛恨
違停 逆向在人行道上騎車
有時想當車 有時當行人
停車又亂停
弄在人行道上真是妨礙其他用路人的權益
堵死的原因是行人過馬路逛街
不只賭汽車 也堵機車
寫堵自用小客車真是很怪的寫法
是機車黨的嗎@@
真正的做法該是專用號誌才對
另外這個施工前就抗議了
市府回覆說 不會影響交通 車流量很低 交通剩餘流量很大
周圍兩公里內有停車場
例如 景美地區 建議可以停到 興隆路二段的興隆公園
然後車道一封兩三線道
公車都停到內二或內三了
一起步還會切到最內側
整個都堵死了
這就是柯P說流量很低的羅斯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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