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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不正常人類研究中心
文章: 6,353
引用:
作者JXL
我不排斥騎乘自行車通勤, 但是絕不適合政府介入然後納入交通建設的一環
市政府只要管好汽機車就好, 自行車就自行發展, 不需要雞婆弄自行車道

那市府有先做好大於國道的路面嗎?


我是騎自行車的

我非常不贊同"自行發展"
腳踏車道有沒有我沒意見
我認為該管制

1.要駕照
2.要車牌
3.闖紅燈逆向超速都要罰錢

是,我騎這麼久都不知道手勢要怎麼打

該死的政府沒有給我們教學考照!
舊 2016-02-01, 12:15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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