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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yeh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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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震怒市
文章: 55
現實就是虐待動物判的很輕

貓狗等寵物法律上只認定是物品
而且因為流浪貓沒有主人,要判損毀罪還挺難的



還有中國會來台灣唸書的多少都有點背景,學校跟警察怎麼可能敢動

普通有錢人或是富二代不是送劍橋牛津MIT,再不濟也是送香港中文大學
誰跟你送來沒半所百大的台灣唸書
背後有什麼意涵應該不難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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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一起度過的日子,我不會忘記
舊 2016-01-01, 06:18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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