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yyptw
以現在社會的氛圍
味全如過街老鼠人見人喊打
味全律師若是採告訴方式
極可能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結案
就算起訴,法院亦可能為無罪判決
對被告而言有利,有雙重保障
被告不會花到什麼錢
我想味全律師不會傻到走這條路
最麻煩的是民事訴訟
若面對高額的求償,甚或訴前以假扣押威嚇被告
被告訴訟期間難不免心驚膽吊
這就是文林苑王廣樹最後與建商和解的原因
以月為影現都默不吭聲,你們大家是要他做烈士硬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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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全有附帶民事嗎?如果有其實也沒多天價,以摳摳姊的案例來看,這九壯士的社會地位沒摳摳姐來得大,味全求償金額應該也沒郭董高,法院自然不會判多天價
如果不幸敗訴應該在一千萬有找,九個人攤下來加律師費,大概一台國產新車價而已,小case ,但當初腦衝血鍵盤滑鼠動一動,這樣確實是天價
法院判周玉蔻需在《蘋果》、《聯合》等7大報刊登道歉聲明,而根據《蘋果日報》廣告部表示,頭版半版****刊登1日約150萬元,以此計算7報刊登頭版道歉聲明費用,就要1050萬元,再加上周玉蔻還須賠償郭董200萬名譽損失,如此加總下來,周玉蔻事實上要付出的金額,已經比郭董求償的1千萬元還要多。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50821/674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