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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被味全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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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有人發言不當(可以說是人家的自由)有廠商人提告(也是人家廠商的自由)既然採法院解決 網上繼續取不取暖已不是很重要了 搞不好事證更多 看看到底法院會如何判決 也讓大家清楚不當發言的底限在那裡
2015-12-27, 01:2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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