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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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vxr
我朋友今年10月已經結婚了...
女方家人要求...
要在台北買房子, 房子的所有權女方要持有...
房子要在女方家附近...
離女方工作地點不要太遠..
每個禮拜要回女方家(就在附近佯)
結婚的費用男方要墊....  ...
買房子男方家人幫忙出200萬, 否則一棟也買不起..
剩下錢跟銀行借...
從外人眼光來看...
頭殼壞掉才會去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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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喔
結婚五年內請勿生小孩,估計應該稱不久,以免要離婚害了小孩子
而且離婚協議書應該先準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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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可以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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