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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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默娘禎肥
這位司機慘了,讓人免費搭車還送點數
證據還被錄影po網,
濫用職權做私人的事情,使客運業者損失營收
若是公務員可以告瀆職
他要當大善人或爛好人我們不管,但他的人品已經出問題了
勿以惡小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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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判定司機人品有問題?
如果他要當爛好人就直接教小朋友上車,也不用刷卡就OK
你當客運公司是白癡,刷了就算是公卡,交回時錢不夠誰貼錢?還不是司機
況且綠影的黑盒子你認為是司機自己可以修改?
老闆裝錄影裝好玩的?他如果拿的是公卡給小朋友公司會不知道?
有點邏輯觀念
台灣會人情沒落都是連做好事都會被有罪論先審! 唯有黑心食品會以無罪論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