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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33
引用:
作者JXL
我是建議, 設定幾個社團來討論 而不是在公開的討論下對那些財團企業做批評
只要是非公開的就不會被告了

雖然我也是反頂新的, 不過我不建議"罵給別人看"的行為, 那只是爭取別人的認同感
說真的, 要不要反只是個人的價值觀也是個人的自由
覺得對的事, 自己去做就好了, 不需要呼籲或號召

又不是媒體工作者, 搞這個只是惹麻煩上身, 實在沒必要

前面不就一堆人在說有麻煩的機會很低了嗎,頂新是過街老鼠,除非他們想讓大家反感的更徹底

好的不知道要p,壞的不敢罵,所以台灣社會的道德才敗壞若此吧,希望有這種想法的人越少越好...
舊 2015-12-07, 11:45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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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