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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北貢.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34
我已經交代我兒子,以後

1.大體捐贈,如果沒人要再
2.聯合公祭,火化樹葬
幾乎不用花到啥錢,不用骨灰罈,不用買塔位,不用花晚輩的錢

生前不孝順,身後再多禮儀只是讓人看笑話

如果我重病,兒子要簽放棄急救,器官捐贈卡,除健保外也不用花額外自費的醫療
生死有命富貴在天,勉強救回來在那邊要死不活的,反而大家都辛苦

有些事看開點比較好
舊 2015-11-11, 08:44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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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北貢.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