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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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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引用:
作者目乏目艮目青
使員工處在高度緊繃及不合理的壓力中,將依法查處,若業者沒有保護員工身心的措施,將開罰新台幣3萬元到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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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社會10年,第一次看到&提出有這法條

這要酸北市勞工局不食人間煙火呢
還是要鼓勵終於有所作為?



這條是去年新修訂的,之前野宴排隊事件時,就有拿這條出來裁罰過。
所以這不是因為換人,所以才拿出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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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舊 2015-07-20, 09:06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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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象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