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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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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8
引用:
作者nanri
亂七八糟,這是鼓勵犯罪者逃亡嗎?
假設一個人因為重傷害,甚至是性侵、殺人,
結果他逃亡去當神職人員(和尚、法師、神父之類的),
當了十幾年才被發現,
法官也因為說他奉獻給神明,可教化,
而改輕判,我看........

神鵰俠侶 瑛姑嘲諷一燈替鐵掌水上飄說情~做了壞事就跑去出家,難怪滿街都是和尚

法官和他大學的指導教授,很有問題,他們應該自己送去教化,會唸書跟能不能教化是兩回事

今天不是他誠心悔改出來自首向受害人道歉,而是逃避通緝十幾年,不小心臨檢是被逮到,這種人還能算得上可以"教化"?

現在法官進化到,做壞事的人連抄佛經演一下猴戲都不用就認為可以教化?

以後有博士學位的人,殺人放火都不會重判?反正會讀書就是可教化
舊 2015-07-17, 01:19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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