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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e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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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4
引用:
作者scm577
因為人家去的地方,已經有"政府"認証過的安全地點了.......只是沒在追下去而已,不然....會更大條的啦!


場地安全,違法變更使用,變不安全

活動該申請,沒有提出申請,避開安檢、消防檢查、醫療措施

責任在誰


沒有人對活動應該申請,要有配套措施做文章

因為最有可能辦活動,就是那些民意代表

不可能作繭自縛
舊 2015-07-15, 12:00 A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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