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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crabster
雖然就算判死不為過,
但是法理上如果不能證明這個案子是他犯的就不能用這個案子判他死.

他犯的好幾個案子就足夠判幾個死刑了!!!
這是我一再強調的
來看看,這傢伙到底幹過那些事!!!!!
為什麼這傢伙該死個一百次!!!

許榮洲曾與江國慶同一時期服役於同一單位,並於1997年5月在台中地區連續犯下兩起女童誘殺案,其中一起曾尾隨被害人進入保齡球球館廁所內,以利器脅迫*****得逞,並以利器刺入女童陰戶內;另一起案件,許榮洲則在姪女家中以竹子插進姪女陰道內,犯案手法與女童**殺相似。
舊 2015-06-29, 07:49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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