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縱放人犯更審 張通榮:不斷反省
2015-06-11 15:10
〔記者盧賢秀/基隆報導〕基隆市長張通榮在任內關說、教唆縱放人
犯案,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張通榮今天得到消息說「感恩,終於還我
一個公道,真的是為民服務,不是做壞事。」他說這段時間他不斷自
我反省。
張通榮一審時,基隆地院依教唆公務員縱放人犯罪,張判刑1年8月、
緩刑5年;二審高院認為張試圖脫罪、毫無悔意,撤銷緩刑,但維持
1年8月刑度,張通榮上訴,最高法院今天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張通榮今天聽到發回更審時,心中頓時輕鬆起來,他說,即使卸任後
心中仍耿耿於懷,41年公務生涯都沒有任何瑕疵,這件事(教唆縱放
人犯)讓他心裡壓力很大,發回更審他很感恩,希望有機會還他自由身。
這件關說案是發生在民國101年9月14日晚間,基隆婦人廖美秀疑似
酒駕買便當時違規停車被取締,廖女拒絕受檢,還掌摑女警王亭鈞,
張通榮應市議員沈義傳請託,趕到安樂分駐所,質疑警方執法過當,
要求不要以妨害公務罪偵辦,還當場拍桌
春風滿面 得意的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