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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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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戶頭五年前開, 當時只要求我留印章, 沒提及簽名~

一般自然人提款非親領的機率很少吧! 這簡直跟把金融卡拿給他人提款一樣. 我的意思是說, 我本人已經出現在現場並且攜帶身分證明文件, 為何在流程上還不如[印章+存摺]的位階呢? 倫理上說不通阿!

引用:
作者djbobo
你的原留印鑑只留印章不留簽名嗎?不爽用章變更印鑑為簽名樣式不就好了

現場提款基本上是認章不認人,哪天銀行要你提款一定要本人親領,不知道是不是又是另一件可笑的事
舊 2015-06-11, 01:27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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