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yaohoung2
後面這點能辦到的話
我覺得很多委員恐怕又有理由申請補助了
況且按照車價來徵收停車費
恐怕破舊老車會滿街擺佔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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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舊老車(還是依原始車價收,不管用折不折舊)
除非是塔塔車一輛不十萬那種
再怎樣算,每年國庫光收汽車停車費就增加好幾十億了
憑什麼只有一個人開車浪費等於6個機車停位還收這麼便宜
一輛汽車30/hr太便宜了,應該照車價跟佔用機車格的位數N倍才對
把開汽車的趕去坐大眾交通工具
馬路馬上空了一半
問題是你北市做不到
別再丟停車費問題了
前面都做不到,現任也別想做到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