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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中「合法、卻不合理」的經典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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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dkd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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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0
引用:
作者
oodin.
2011年04月01日
爆爭議性侵案 更審竟無罪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10401/33289858/
「無法證明違反女童意願」
這個判決也是很扯........
對,吾人就是要稱那票人為
法匠
,只會深文周納,無文弄墨之
法匠
。
去問問民間司法改革委員會那些律師、退休法官們,法界黑不黑暗? 少多收錢辦事的被抓?被抓的只是冰山之一角,這種高知識分子組成的共犯結構,牢不可破。剩下的就是自命清高型的酷吏.
還有,恐龍已經作古絕跡很久了,請不要再汙辱恐龍了!!!法匠就是法匠,不要再叫恐龍法官了.
當然,本人不否定還是有某些正義又專業的法官.
2015-05-18, 09:51 PM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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