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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O-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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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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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olcliff01
不行喔,只要判決是不合意的、不順眼的,都叫恐龍法官。

如果有人幫忙科普法律觀念,試圖解釋為何法官這樣寫判決,還會被酸是法匠喔

每次這類討論走向一定都是這樣,毫無例外

所以囉!0.01%學法的自己懂就好,其他99.99%的不懂法的不要來指指點點就對了∼?
     
      
舊 2015-05-18, 08:57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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